2016年1月19日,泰国对原产于我国和韩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建议反推销查询。2017年7月19日,泰国决议对我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根据CIF价别离征收3.22%-66.01%和3.49%-53.88%的反推销税。
2022年7月19日,泰国对原产于我国和韩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发动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检查询。2023年7月19日,泰国推销和补助检查委员会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议持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推销税。
2024年12月19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请求,对原产于我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反推销案建议反躲避查询。检查是否由我国友发集团出产的涉案产品经天津市天应泰钢管有限公司出口至泰国以躲避现行反推销措。